涂料升级:不绿色无出路
1月中旬,由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水性涂料分会(水性平台)主办的装备制造、钢结构制造、金属加工行业“油转水”涂装应用专场对接会在江苏张家港举行。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当前,在国内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相继施行、大气预防治理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涂料生产及其下游涂装业面临着日趋严格的生存环境,整个产业链绿色发展是根本出路,因而加快推进传统油性涂料环保升级成为当务之急。
政府:密集调控执法严格
“毋庸讳言,我国环境治理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以大气治理为例,目前在全国161个重点城市中,有145个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其中,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构成中,煤烟型和石油型为主要排放源,而石油型涂料、涂装业对其贡献率很高。对此,一些企业应当规范自己的排放行为,履行法定职责。”张家港环保局副局长孙力说。
据孙力介绍,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以臭氧、PM2.5和酸雨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特别是今冬以来,东部地区重度污染天气多发频发,多地环保部门频繁拉响不同级别的雾霾预警。当前,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超过70μg/m3,为国家标准的2倍以上,是全球PM2.5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显然,这种大范围出现空气重污染现象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相关研究机构对雾霾、臭氧污染成因的研究结果表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促进臭氧和PM2.5形成的主要前体物之一。对此,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程新源表示,我国的VOCs总排放量已达2014万吨,其中机动车尾气占比28%,工业过程占比27%,涂料使用占比为16%。鉴于涂料生产及其喷涂过程产生大量VOCs,尽快实现涂料绿色环保升级,对于降低VOCs排放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程新源告诉记者,如果按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来评价,中国33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只有30%左右,不达标的城市数量高达70%。因此,我国大气环境治理已经到了下“猛药”的关键时点。
不难看出,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以及行业排放标准等规范指南出台等,明显具有密度与强度不断加大趋势。
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之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施行;2015年2月1日施行的涂料征收消费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政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相关行业标准有《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同时,一些地方相关标准也在相继出台,比如,北京市《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
记者也了解到,在重点地区,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当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环境容量极其逼仄,严重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而位于长三角核心地区的张家港,防控VOCs的任务更加艰巨,企业面临的监管环境也就更加严峻。为此,该市制定出2016年防控计划:总体上VOCs总收集率≥90%,净化处理率≥90%以上。具体措施采取:一是明确控制重点,分布推进VOCs污染防治;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VOCs的新增排放量;三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强化VOCs源头削减;四是加快重点污染源整治,有效控制VOCs排放;五是确保VOCs处理装置运行效果,实现达标排放。
据张家港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坤才介绍,2015年,该市环境违法共立案240余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80余件,处罚金额1800万元,其中7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当然,执法是环保部门的法定义务,但我们并不希望环境违法案件越来越多,而是相反。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减少触碰法律法规红线,我们今后要在服务上多下功夫,为企业在法规解读,优惠政策争取,先进技术介绍等提供更多支持。”李坤才说。
李坤才告诉记者,为准确执法需要,也为了服务企业,他们将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了归纳汇总,列举了8大最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为履行环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正常运行防污染设施和未规范设置排污口、伪造检测数据、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VOCs未在密闭空间设备中运行、未落实信息公开和不定期对废气进行检测、拒绝环监机构现场检查、未结算环节风险预警体系。
“法律法规约束和政策密集调控,将是‘十三五’大气环境治理的新常态。显然,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油性涂料不改不行了。”程新源说。
专家:“油改水”是关键
江苏省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处处长赖力表示,实现涂料环保升级,要本着绿色产业、循环经济、低碳发展的理念,积极利用“互联网+”战略,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当前,在转换过渡时期要特别注重对VOCs的有效管控,其中收集利用是重点方向,既实现了循环经济运行,也对减排作出了积极贡献。
程新源认为,对于VOCs污染防治,要从源头、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分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另一方面,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对于含中等浓度VOCs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记者经过归纳,专家对降低VOCs排放提出四大建议:一是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清洗剂,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二是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四是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改善空气质量,目前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吸引了许多社团组织参与。其中,水性平台表现尤为突出。据其理事长裴忠华介绍,作为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下属分会,水性平台成立于2009年7月,是由涂料原材料供应商、涂料生产商、设备制造商以及研究机构组织发起的非营利性组织,目前有30余家会员单位,均为国内外知名并有规模的涂料和涂装企业。分会旨在通过搭建全行业范围内的多方合作平台,加快国内涂料油改水步伐。
裴忠华告诉记者,与污水监管相比,VOCs监管的难度更大更复杂,所以在此领域的有效办法就是采取釜底抽薪,加快“油改水”是有效措施之一。当前,国内水性涂料的占比仅有5%左右,替换的空间还非常大。
“从几年来国内20多个城市的推行实践来看,油转水的最大动力来自于政府推动。一方面,政府与其事后查处违规排放企业,不如事先让更多的企业参与油改水;另一方面,在执法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主动进行油改水,相关投资可能要比长期不能达标排放被处罚来得更划算些。”裴忠华说。
企业:成本不再是难题
“企业作为涂料生产与使用的主体,是控排VOCs最重要的关口与前沿,这不仅关乎大气环境质量,也与企业的生存息息相关。”张家港保税区企业社会责任协会会长王卫东说。
然而,纵观近年来环保型涂料推行进展缓慢的现实,其中最大的阻力无疑是成本因素。业界普遍认为,目前水性环保型涂料价格一般较传统溶剂型涂料高20%~30%,加之更新相关装置也是一笔不菲的投入,所以业内企业主动转换的积极性并不高。
但是,一些涂料生产企业和涂装设备制造企业并不这样认为。其中,著名涂料生产企业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行业经理成波告诉记者,实际上,随着排污费的大范围实施,企业为之付出的费用已经远远大于使用环保型涂料,而且一旦转换后就永久受益。
据成波介绍,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省市实行VOCs排污费征收模式,而且价格不菲。其中上海市最具代表性,覆盖了12大类VOCs排放行业。该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一阶段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收费标准每千克10元;第二阶段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收费标准每千克15元;第三阶段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收费标准每千克20元。“由此可见,长痛不如短痛,谁早转型谁就先受益。”成波说。
另一家涂料企业德国威堡亚洲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定德告诉记者,目前,水性等环保型涂料价格已经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且下降的速率会越来越快。这一方面得益于上游树脂等价格出现了下降,另一方面是因为环保型涂料出现了产量上升。从供需关系看,一旦规模上去,产品价格随之还会下降。
另据了解,目前国产喷涂设备性价比突出,也已经能够满足水性涂装业的需要。据艾格赛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市场销售总监吴建军介绍,经过近几年的研发,与进口设备相比较,国产喷涂设备已经能够完全满足水性涂装业的需要。比如,目前在国产主要喷涂设备中,旋杯、旋碟、喷枪等均为自动静电喷涂设计,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如静电旋杯,它在高速旋转过程中,产生均匀的微小的涂料颗粒,通过成形空气压力可以调整喷幅,具有高涂着效率的特点,上漆率高达75%~85%,适用于高黏度涂料、高雾化、高涂膜品质的涂料使用,由此产生20%~30%的成本下降空间,足以弥补稍高的产品价格。
背景资料
水性涂料究竟有何不同?
水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的区别就在于分散介质不同。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的涂料称为水性涂料。水性涂料是以可溶于水的树脂作为成膜物,以聚乙烯醇及其各种改性物为代表,除此之外还有水溶醇酸树脂、水溶环氧树脂及无机高分子水性树脂等。以有机溶剂为分散介质的涂料称为溶剂型涂料(油性漆/油漆)。有机溶剂主是烃类,其余是酮、醇、乙二醇、醚、酯、硝基支链烷烃等等,这类极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是油漆危害环境和健康的主要原因,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不一,轻微的症状可能包括:呼吸道刺激、眼睛刺激、头疼、头昏、皮肤过敏、疲倦等等,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肝肾损伤或者致癌。另外,VOC还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诱因。
相关评论
早行一步天地宽
使用环保型涂料,是环境所需,是社会所求,更是民心所愿。然而,生产和使用环保型涂料作为改善大气环境的一项重要途径,在现实中给人的印象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效果不尽人意。究其原因,就是有相当多的企业尚处于观望等待之中。
时间不等人,机遇更不等人。当前,不论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压力,还是《中国制造2025》所提出的战略构想,都需要传统产业实现一次脱胎换骨地转变。为此,在涂料升级换代过程中,业内企业须登高望远,做到“三看到”。
一是看到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须知,近年来大气形势严峻雾霾肆虐,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也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危害,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有损国家形象。为此,各级政府已将大气质量改善列为行政作为重点,相信会出台一系列强有力措施进行调控,并通过淘汰大量落后生产方式,从而恢复蓝天白云的良好大气环境。为此,业内企业要积极进取,切莫成为被淘汰的一份子。
二是看到法规政策密集出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经施行,连续和无上限处罚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的是零容忍;涂料消费税业已开征,涂装过程VOCs达不到约束限值则意味着也要照样纳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试点加速推开,每家企业所在地或许明天就被列入试点城市。显然,没有这种预见性,在新法规新政策降临时,那些企业就会手脚忙乱无所适从。
三是看到尽早转型升级不吃亏。诚然,现在实施涂料转型升级在原料成本上稍高一些,在装备更新上要有一笔新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经营困难。但是,笔者走访多家企业发现,由于在技改过程中提升了技术含量和装备水平,涂料利用率普遍提高了三成以上,由此有效抵减了原料价格因素;同时大量减少了废渣废水废气治理费用,最终总体运行效果普遍好于以往。
由此可见,凡事总是主动要比被动好,早行一步天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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