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制漆重续申请上市,分拆上市有利制漆业务发展
6月1日,北海集团CNT GROUP(00701-HK)发布公告称,日期为2016年11月23日的原先上市申请的六个月期间失效,申请上市于2017年5月23日获重续。
根据分拆及上市的现有安排,中漆集团有限公司(注:中华制漆业务)建议向新投资者配发及发行有关数目占紧随分拆及上市完成后经扩大中漆股份数目不少于25%的新中漆股份。董事预期,待董事会最终决定,中漆于分拆及上市后将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中漆集团的经营业绩将继续综合计入集团的业绩。
由于集团及中漆集团于分拆及上市后清晰划分业务,将不会订立以中漆集团为受益人的不竞争契据。中漆将不会采纳购股权计划,而弥偿保证契据将毋须股东批准,原因为其将不会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分拆及上市将构成视为公司出售于中漆的若干股权。作为分拆及上市的一部分,公司拟以优先申请新中漆股份的方式向北海合资格股东提供中漆股份的保证配额。
涂界记者注意到,北海集团于2016年11月23日正式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一份上市申请表格,以申请批准中漆股份(中漆集团有限公司)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资料显示,此次拟上市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建厂房、偿还银行贷款、收购业务、市场推广等。
资料显示,中漆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其于分拆及上市后将成为制漆业务之控股公司。其经营业绩将继续合并于余下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内。
年报显示,北海集团2016年度实现收入11.646亿港元,同比增长5.6%。股东应占溢利8766.6万元,同比增加1.5%。毛利约为3.88亿港元,同比增长约9.9%。其中,集团制漆业务2016年销售收入约为9.375亿港元,占本集团总收入约80.5%,同比增长8.0%。
北海集团董事认为,分拆及上市将可让投资者及金融从业者独立评估制漆业务及余下业务的策略、职能风险、风险及回报。分拆及上市将使本公司及中漆更有效选定其各自的目标股东基础,从而提高资金筹集方面之竞争力,并达致更良好的资本分配以提升各公司内部的增长。
北海集团董事还认为,分拆及上市将提高制漆业务及余下业务两者的营运及财务透明度,并可让投资者及市场更清晰理解各有关业务的营运及财务状况;分拆及上市可令制漆业务及余下业务两者的管理层对彼等各自的营运及财务表现直接负责及加强问责性;分拆将能令本公司及中漆各自得以拥有其自身的集资平台,以便直接及独立地进入债务及股权资本市场;将能为本公司及中漆带来更大的股东价值。(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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